国家体育总局小球运动管理中心
为更好地服务参加各级各类藤球赛事的运动队,保障赛事公平、有序、顺利进行,根据《体育总局小球中心藤球赛事活动管理实施细则》及项目发展实际情况,制定本参赛指引,供各参赛单位参考。
一、赛事体系与名称
根据小球中心年度赛事计划,纳入“中国藤球赛事活动体系”的全国性主要赛事包括:
(一)全国藤球锦标赛
(二)全国沙滩藤球锦标赛
(三)全国青少年藤球锦标赛
(四)全国藤球冠军赛/公开赛(不定期举办)
具体举办赛事名称、时间、地点以当年发布的《竞赛规程》为准。
二、比赛设项
各主要赛事拟设项目如下,最终设项以赛前发布的《竞赛规程》为准:
(一)全国藤球锦标赛:通常设专业组、公开组,项目设置有男子、女子单组赛、双人赛、四人赛。
(二)全国沙滩藤球锦标赛:通常设男子、女子单组赛、三人赛。
(三)全国青少年藤球锦标赛:按年龄分组(如U-19,U-16等),通常设男子、女子单组赛、四人赛。
(四)全国藤球冠军赛/公开赛:设项由主办方在竞赛规程中明确规定。
三、参赛办法
(一)参赛资格
各参赛单位(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学校、俱乐部、企业等)可根据赛事规程要求报名。运动员参赛资格须符合具体竞赛规程的规定(如注册、年龄、代表单位等)。全国性赛事原则上不接受个人报名。
(二)报名规定
1.报名人数、队伍数量限制以当次赛事《竞赛规程》及《补充通知》为准。
2.参赛运动员必须持有为本次赛事办理的有效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并在报到时提交组委会核验。未按规定办理者,不得参赛。
3.参赛单位须严格按照规程规定的时间、方式提交报名表,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到与离会
各队须按规程指定时间到赛区报到,并按规定时间离会。具体信息详见各赛事的《补充通知》。
四、竞赛办法
(一)赛制
根据各单项报名队伍数量,采用单循环制或分组循环结合淘汰赛制。具体办法在《竞赛规程》中明确。
(二)比赛规则
沙滩藤球比赛采用国际藤球联合会(ISTAF)发布的最新版《沙滩藤球竞赛规则》。
特殊赛事或组别(如软式藤球、青少年组别)的规则适用,以当次赛事《竞赛规程》特别规定为准。
(三)决定名次
比赛采用每球得分制。循环赛积分和名次判定方法(如胜场、积分、净胜局、净胜分、抽签顺序等)在《竞赛规程》中明确规定。
五、赛风赛纪与反兴奋剂
(一)所有参赛运动员、教练员、官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体育总局及小球中心关于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的各项规定。
(二)比赛中必须尊重裁判、尊重对手、尊重观众。如出现罢赛、弃权、弄虚作假、干扰比赛、攻击裁判或对手等违规违纪行为,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比赛成绩、禁赛、通报批评等。
(三)严禁使用兴奋剂。参赛运动员有义务配合兴奋剂检查。违规者将按《反兴奋剂条例》及相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六、赛事安全与公共责任
(一)各参赛队须加强内部管理,制定安全预案,对本队人员的安全负责,包括训练、比赛、交通、住宿、饮食等各方面。
(二)所有参赛人员应遵守赛事组委会制定的各项安全规定和公共管理制度,配合赛区的安保、消防、卫生防疫等工作。
(三)赛事期间如遇突发事件或启动“熔断”机制,须服从组委会的统一指挥和安排。
七、技术会议与信息发布
(一)赛前通常召开领队、教练、裁判长联席会议(技术会议),确认报名、解读规则、进行抽签等。各队须按规定派员出席。
(二)赛事官方信息、成绩公告、通知等将通过组委会指定的官方渠道(如赛事微信群、公告栏、官方文件等)发布,各队须及时关注。
八、服装、器材与费用
(一)比赛服装:各队须准备深浅两套不同颜色的统一比赛服,号码清晰。具体要求以规程为准。
(二)比赛用球:由赛事组委会提供符合国际标准或规程指定的比赛用球。
(三)参赛费用:各队往返赛区交通费、食宿费、保险费等自理。食宿标准及赛会相关收费详见各赛事赛前发布的《补充通知》。
九、附则
(一)本指引由国家体育总局小球运动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二)本指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各赛事具体执行标准,均以当次赛事正式发布的《竞赛规程》及《补充通知》为准。
- 主题活动预告
- 2026-06-21 22:11:48